一段时间以来,常常听到说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但没看见过,最近我们的记者在重庆市荣昌县采访,亲眼看见了一次乱收费,着实感受到了教育乱收费的利害。当时记者正在路边等车,一位老太太领着她的小孙子找到了记者。
学前儿童郑强外婆:今天上午10点半的样子,我就带着外孙儿去报名读书,学前班的老师就说,他说你外孙去读一年级,他说去找校长,校长说你这个差两个月,他说你这个要缴3500元。上午去他说要缴3000元,下午去就要3500了。
这就是李老太提到的她的外孙郑强,差两个月满7周岁。小郑强家在农村,妈妈是残疾人,老爸在农村务农,生下不到两个月,小郑强就随外婆外公一起生活,户口也在一块儿,眼看就要上学了,没想到他们却遭遇到了这样的事。那么这几千元的费用从何而来?这天李老太带着孙子再次来到这所名叫桂花园的小学报名,找到了校长,记者随同进行了暗访。
外婆:唉呀,校长还是来找你,郑强,我把这些(户口、残疾人证)都拿给你看一下,看你怎么给我解决?我们家小孩就差那么两个月。
校长:就是差一天都不不行,老人家,你要听我们讲,我们这个是按政策办事。
外婆:政策就是要多收3500元?缴3500元就可以读书了吗?
校长:嗯。
外婆:没缴3500元就读不了书?
校长:嗯。
在这个学校,记者看到校长办公室俨然成了自由市场,学生家长可以在这里同校长讨价还价,而这与学校教学大楼上抒写的“教书育人,读书做人”形成了极大的反差。看到这一幕幕,我们不知道小郑强会怎样想?
外婆:今天上午来,你说3000元,下午来你说3500元。
校长:收不下了。
外婆:有了钱怎么又收得下?
校长:有钱当然收得下。
外婆:我们讨价还价行不行?
校长:怎么讨价还价?
外婆:我们去问了段家,他说可以跟你们说价,他说可以跟你们协商一下。
校长:协商,怎么协商?
外婆:优惠一点。
校长:本来是5000元,怎么还没优惠?本来是5000元啊!怎么不是5000元?
校长办公室可以随意侃价,小郑强的外婆、外公对这一收费越来越怀疑,不过他们的质问却招来了这样的结果。
校长:你不懂道理。
外婆:我哪里不懂道理?
校长:哪里规定差两个月可以读书?
外婆:怎么缴了3500元,就可以读了?
校长:3500元都不行,5000元,10000元都不行。明讲,缴10000元都不行,我给你们讲,缴10000元都不收。
这所学校如此,那么另外一所学校的情况又怎么样呢?这天,婆孙俩又来到了与自己家邻近的玉屏小学,没想到刚走进学校办公大楼,他们就听到了这样的谈话。
学生家长1:他叫我缴8000元,一分钱都不少。
学生家长2:我听你讲,你还少了1000元,买了你的人情账,缴8000元。
学生家长1:找个熟人,少1000元。
学生家长2:哪个缴得起?他(学前儿童)少多少天?
学生家长1:小两个月。
学生家长2:缴7000元?
学生家长1:嗯。
这种说法很快被证实了。
外婆:校长,这里读书近点,让他(郑强)就在这里读吧。
校长1:这里读就要缴钱。
外婆:缴多少?
校长1:缴8000元。
外婆:校长,他的妈妈是残疾人。
校长1:残疾人你明年来读,今年不读。
外婆:少点嘛,就让他今年读吧,明年读他都8岁了。
校长1:不少不少。
像这样的收费,在当地远不止这两个学校,我们可以通过这位校长的说法,了解到这种情况在重庆市荣昌县十分普遍,甚至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
校长:玉屏小学收8000元,你去读吧,荣昌初中(收)12000元,那又是哪里来的?昌元中学(收)6000元,又是哪里来的呢?你去问吧,每个小学你去问吧,我能制定政策吗?
原来他们收费的理由是小孩满不满7周岁。不满7周岁就要被收取3500元、8000元,或者更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国家免收学费,只收杂费。杂费的收取标准,今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全国各地都进行了公布,称为“一费制”。以重庆为例,今年“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是,城镇小学收取的杂费为185元,农村为120元,加上课本费、作业本费也不过在200元左右。那么多出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当地学校又是以什么名义收取的呢?
记者:8000元缴的是什么费?
学校:借读费。
记者:你说那个3500元是借读费?
学校:本来是5000元,借读费?对。
那么什么是借读费呢?原来教育部门对“借读费”下的定义是,如果当地教育部门已安排小孩就近读书,学生家长不愿意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的,按规定收取借读费。而这两所学校都距小郑强家很近,不超过2.5公里就近入学的规定,他可以选择其中的一所,况且当地教育部门并没有安排小郑强就近入学,他更没有选择的机会,收取借读费就成了无稽之谈。对这种不明不白的收费,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是不是知情呢?这天记者来到了上述两个学校所在地的荣昌县昌元镇教委办公室,没想到办公室挤满了反映问题的学生家长,这位家长去年缴了3000元的所谓借读费,但她的小孩仍然没有读到书。
家长甲:我们这个小孩去年读书,差一个月,缴了3000元,今年去,漏报了名,又叫缴5000元,又没有录取通知书,又读不成了。
家长乙:他把你这些名额剔除了,去招议价学生。
为此,记者找到了昌元镇分管教育的领导了解情况,但被拒绝采访。对这一情况,荣昌县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有个说法吧,但没想到,荣昌县教委的说法与学校的说法没有什么区别。
记者:这个费究竟该不该收?
教委:哪个?
记者:就是这个8000元、5000元或者3500元。
教委:它是严格按物价局的审批来收的。
记者:物价审批,在哪一款?哪一条?我们没有看到。
但他没有拿出物价局的批文,或者其它收费的依据。随后,记者来到了作为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庆市教委,寻求答案。这位教委新闻中心的负责人,听了记者反映情况后,立即拨通了荣昌县教委的电话,只是他不愿出现在镜头前。他表示荣昌县一些学校的作法非常错误,必须立即纠正。
负责人:这种情况,按政策肯定是不允许的。谢主任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你给学校打招呼,现在学校正在进行开学检查,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一定不能收,如果有多的位子,你要收也可以,你就不要收钱,是不是,共同来做好这一工作。不准这么搞,肯定不能这么搞,即使收了都要叫你退费,退费了不说,娃儿照样读书,就不能再把人家赶出去了。
那么造成这种乱收费失控的原因何在?荣昌县教委这位信访办公室主任的说法,恐怕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主任:昌元镇本身的学生比较多,他一般到了7岁就都没办法读书,他学校装不了这么多,所以这个义务教育是分期办学,分级管理,他们(学校)在录取,而且下面昌元镇政府在管理,教育局从来没有管过小学教育。
教育局不管小学教育,这让人难以理解。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据了解,去年9月到11月,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结果查出教育乱收费案件12634件,违规收费金额达21.4亿元。不过,记者在离开重庆市荣昌县的时侯,当地教育部门的态度已开始转变。
记者:我想了解一下,这个事怎么解决。
荣昌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它这个就近解决。
记者:还缴不缴(额外的)钱呢?
荣昌教育部门:不缴钱了,肯定不缴钱了。
《生活567》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小学读书只收杂费和课本费、作业本费,除此之外就要提高警惕。乱收费的项目很多,主要有:补课费、赞助费、复习费、集资费、挂靠费、危房改造费等,而在这些乱收费中又以择校费,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借读费最为严重,遇到这种情况,要坚决抵制,不能让乱收费得逞。
教育乱收费的危害很大,它扰乱了国家的经济,增加了学生家长的负担,更重要的是毁了教育的根基,坏了学生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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