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中心办理电视广告业务执行先交费、后播出的原则。 2、本中心广告代理方式采取广告时间买断制。 3、本中心栏目内广告实行独家代理买断制。 4、2006年农业节目广告价格上调20%,个别栏目和时段广告另有调整。 5、独家代理栏目的代理公司必须打包买够2块以上标版。 6、白酒广告价格在2006年基础上浮动15%,任何代理公司可在白酒指标未满的情况下享有。 7、代理公司在与我部签订合同3之日内交合同总金额的10%为定金。距播出30天以压一付一的原则交纳广告款。 8、因重大节目或长假特别节目导致正常广告提前或顺延不予补偿。 9、代理公司提供的广告带在播出后发生版权纠纷的,我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广告带和广告相关审查手续在播出前7天送到广告部,过期不候。
本条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告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告部
2005年10月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