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个麻烦事儿,可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打官司的很多当事人却没感觉出来。是因为他们自己不觉得麻烦,还是因为其它的原因呢?今天,就让我们到那里去看一看。
2004年8月,农民胡德生骑摩托车外出时出了车祸,坐在他车后座上的妻子任菊芳不幸在车祸中丧生。伤心的胡德生料理完丧事以后,把骑摩托车撞他的肇事者告上了法院。可让肇事者赔偿损失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说不定,这官司一拖就得一年半载。幸亏审案的法官认真负责,发现肇事者所骑的摩托车在保险公司投过保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章见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投保了,投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那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之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受害方的损失,超过保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当事人按照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责任来分担赔偿责任。
要不是法院的法官及时告诉了胡德生这个法律规定,胡德生压根就没想过可以起诉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
江苏省江阴市南闸镇涂镇村村民 胡德生:我开始不知道保险公司可以赔偿我的钱,后来那个法官他就给我说,说这个可以索赔的,后来我就起诉了对方的保险公司。
就这样,官司很快有了结果,胡德生也拿到了包含保险公司5万元赔偿款在内的20多万元的赔偿款,这让他在失去妻子以后心里多少有了点安慰,每当提起法院的法官,胡德生总是带着感激之情。
江苏省江阴市南闸镇涂镇村村民 胡德生:如果没有法官告诉我,这个保险公司可以赔偿这个钱,我这个钱还要拖上好几年,这个法官对我挺负责任的。
法庭上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审理每一起案件,法庭外法官们也动了不少脑筋,这个法律咨询点就是他们设立的,每天都免费对外服务。58岁的农民邢菊芳就曾在这里得到过帮助。2004年初,邢菊芳到城里当保姆,在给雇主买菜时,因为下雨路滑摔伤了腿,医药费一下子花去了4万多元。这笔钱对邢菊芳这样的农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伤势还没好,邢菊芳就去找了雇主。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农民 邢菊芳:他当时是这样说的,阿姨你不用管,费用全部我来,那到后来病看完了,他就不给了。
要不回钱,邢菊芳想到了打官司,可这官司怎么打,她的心里却没谱儿。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农民 邢菊芳:想了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去咨询,到门口一说,我说我来咨询一下,那你要交50元钱,那50元钱我说我哪有呀,我没有钱就是来咨询一下,那咨询要50元,我就退出来了。 此新闻共有2页 第 1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