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中人: 孟 超:男,农家子弟,16岁,任性专横、瘦硬、不知天高地厚。 淑 娟:女,农民,40岁,娇惯孩子、孟超母。 老 孟:男,农民,43岁,世故、孟超父。 余 鹏:男,警察,36岁,比较老辣。 王 欢:女,警察,23岁,爱憎分明、急性子。 老 七:男,35岁,性格霸道、曾经蹲过监狱。 信访办工作人员:女,35—45岁。 丽 丽:女,32岁,漂亮,某城一个网吧的老板。
警察2——3人。 网吧里的群众若干。
主持人(内容大意):解放汽车《法制剧场》上演的故事发生在东北某县。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一个十五岁的农家子弟叫孟超。2005年的夏天在孟超和他的父母身上发生了一串儿让大家都想不到的事情……
第一场 某县、信访办/外/日 信法办办公楼。 第二场 信访办公室/内/日 扑通一声淑娟跪到地上,老孟站在旁边,不知所措。 淑娟哭着对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说:“您一定得给我们做主呀!警察打人哪!” 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赶紧上前搀扶:“这位大姐,快起来!有什么事起来说。” 淑娟没起,说:“您得救救我儿子呀!” 老孟说:“您是信访办的同志吧?我跟您说,现在,我们连我们的儿子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啊。” 信访办工作人员:“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淑娟:“昨天下午,我儿子孟超刚从学校回来没多大工夫,就有两个警察到我们家了……”
(闪回)第三场 孟家院/外/日 余鹏、王欢、淑娟、老孟、孟超都站在院子里,孟超在父母身后。 王欢对淑娟说:“你家孟超在学校把同学的胳膊给打折了。我们来带他去派出所。” 淑娟央求地说:“警察同志,我家孟超是好孩子!他要不是受了委屈,肯定不会打人的!真的!” 余鹏面无表情地说:“有什么具体情况到派出所慢慢说吧。” 老孟:“一个孩子能犯多大的事,在这教育教育不行吗?” 孟超态度恶劣地说:“我不去派出所!” 王欢不满地看着孟超说:“这由不得你。”说着就要上前抓孟超。 淑娟赶紧伸开双臂护着儿子,对余鹏和王欢说:“你们不能把我儿子带走。” 余鹏耐心地对淑娟说:“你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们是执行公务。” 淑娟:“我不管,反正不能把孟超带到派出所去。” 王欢上前拉住淑娟,余鹏上前抓住孟超。 被王欢拦住的淑娟冲孟超喊:“孟超,你倒是跑呀!” 孟超一听,抓住余鹏的一只手就咬了一口。 余鹏:“你怎么咬人哪!”手上虎口处牙印的鲜血。 余鹏并没有松手,而是用另一只手把孟超胳膊翻到背后,孟超叫道:“哎哟,疼死我啦!”。 淑娟嚷:“你把我儿子放开!” 王欢拦住淑娟:“我告诉你,再这么闹,我们连你也带走。” 淑娟一愣,余鹏趁机将孟超押走。 淑娟往地上一瘫,喊:“老孟,你这个当爹的倒是帮个忙啊!” 老孟无奈地摇头。(闪回完)
第四场 信访办办公室/内/日 信访办工作人员对已经坐在自己对面的淑娟和老孟说:“你们的孩子把人给打伤了,派出所的警察当然要抓他。你们拦着不对,你家孩子还咬警察就更不对了,” 淑娟:“哎呀,你是不知道后来的事儿啊,警察根本就不讲理呀!” 信访办工作人员:“后来又怎么了?” 老孟:“嗨,这不是,我们家孟超把警察给咬了一口嘛。这警察把孟超带走了,孩子他妈就担心孟超在派出所要挨打,我们俩就赶紧去了派出所。”
(闪回)第五场 派出所走廊/内/日 淑娟和老孟神色焦虑地在走廊里大喊:“孟超——孟超——” 余鹏从审讯室走了出来手上缠着纱布,冲淑娟和老孟说:“哎,是你们俩?有什么话好好说,别嚷行不行?” 淑娟忙上前说:“警察同志,我要看我儿子。” 余鹏:“你儿子在接受审讯呢。你们先回去吧。” 老孟:“我们不放心。想看他一眼再回去。” 余鹏:“这是派出所。你们有什么不放心的?” 淑娟:“你们不会打我儿子吧?” 余鹏:“不会。” 淑娟:“那你为啥不让我们见见孟超呢?” 余鹏耐着性子说:“这是规定。” 淑娟:“警察同志,我儿子从小就没吃过苦,你们别把他吓着,吓出病来我可跟你们没完。” 余鹏无奈地说:“你们先到办公室坐会儿。”把老孟和淑娟让进去。 余鹏进屋一边关门一边说“你们家孟超啊,可真是被你们俩给惯坏了!刚才审讯的时候……” 此新闻共有7页 第 1 2 3 4 5 6 7 页 |